关键词:麻疹、支气管肺炎、肺纤维化、错误诊断、延误治疗、高烧未退、炎症未消、盲目无效用药
尊敬的各位专家:
患者石某怡因“麻疹、支气管肺炎”来本案医方就诊,医方因延误诊治、盲目无效治疗致患者长期因肺部炎症受损导致闭塞性毛细支气管炎、肺纤维化,院方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现将患方认为医方的过错具体列明如下以供参考:
一、医方未给患者进行科学的肺部检查做出错误诊断,延误患者支气管肺炎的治疗。
2007年1月24日,患者因出麻疹、干咳、高烧两天到医方就诊,医方未拍X片便告知患者肺里没毛病,出诊无碍,故只开中药由患者回家服用。2007年1月26日,患者服药后未见效,发热、咳嗽、咳痰、流涕又到医方就诊,医方以“麻疹、支气管肺炎”收入院,但入院后未对患者的高烧、咳、喘、痰、炎症进行针对性治疗。
二、医方没给患者有效降温,患者一直高烧未退、炎症未消。
2007年1月26日17:00体温39.8度,22:00温39.3度;
2007年1月27日3:20体温39度,16:30体温39.2度。23:30体温39.3度;
2007年1月28日10:00体温39.3度,17:30体温39.5度,23:20体温39.4度;
2007年1月29日5:30体温39.1度,23:50体温39度;
2007年1月30日4:45体温39.1度,5:15体温39.4度,21:58体温39.4度;
2007年1月31日5:10体温39.7度,14:00体温39.4度,22:30体温39.1度;
2007年2月1日5:00体温39度,10:20体温39.1度,20:20体温39度;
2007年2月2日患者因治疗无效无耐转院。
三、医方在明知患者有肺炎的情况下未引起重视行有效治疗,使 炎症未得控制,炎症时间太长耽误了最佳治疗时机,造成患者肺部炎症损伤医方存有根本性过错。
支气管肺炎为急性病,迅速控制,多能很快治愈,如拖延耽搁,往往致病情恶化,而医院对患者的肺炎当时的严重程度是明知的而未引起足够重视。本案医方在接诊患者时,即2007年1月26日给患者做血常规所示:嗜酸性粒细胞绝对值为0.00(0.05—0.1)%,嗜酸性粒细胞百分率为0.0(0.5—5.0)%;2007年1月29日患者尿液检测酸碱度偏高(7.0);2007年1月26日患者血清显示低血钠(134.0),从医方的检验数值可知患者当时已酸碱失衡且存在低血钠,肺炎已有一定的严重性,而医院却消极治疗,久拖未见效。
四、医方未对患者的支气管肺炎做诱因分析进而给予针对性治疗,盲目无效用药存有严重过错。
本案患者的肺炎具体是细菌性支气管肺炎还是病毒性支气管肺炎医院未明确,更别提针对性治疗。2007年1月26日患者血常规显示白细胞计数为11.9/L,明显高于正常值,医方应当考虑为细菌性支气管肺炎,但医方直到患者出院都未做细菌培养以选用有针对性的抗生素。医方在未明确是何种原因引起该肺炎的情况下盲目治疗,毕竟没有一种包治任何炎症的消炎药,而肺炎的治疗却是要求紧急有效的,医方应根据不同原因引发的肺炎,采用不同种药物加以对症治疗,故患者的炎症在本案纠纷的医院处一直未消。
2007年2月2日患者转入首都儿科研究所附属儿童医院,做了相应检查才知,患者为病毒性肺炎且痰培养为阴沟肠杆菌,后经对症消炎炎症得到有效控制,但因炎症时间过久致疾病恶化而不可逆转。
五、医方治疗无效又不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对患者的损害后果发生具有明显过错。
患者持续高烧不退,炎症久治不消,医方在出现此种情况时应当组织院内专家会诊,或者邀请外院专家协助诊治,以确定新的治疗方案,而本案医方却一直未从患者的权益出发、朝着疾病的最终治疗上做努力,未采取以上任何措施。2007年1月31日,患方怕病情延误曾要求转儿研所治疗,但医方以患者未过出诊期为由不同意转院,又不采取有效治疗措施,任由患者疾病恶化。
综上所述,正是医方起初的误诊到后期的错误采用治疗方案,延误患者支气管肺炎的治疗,最终导致了患者闭塞性毛细支气管炎、肺纤维化,医方应当承担完全责任。
患方陈述代理人:李 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