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记者 王洋 特约评论 李圣
不办卡,原先说好的购房优惠就没有了?家住上海市消费者孙先生就遇到了这样的事情。就此,记者展开了调查。
要购房先办卡?
近日,上海市的孙先生向记者反映,去年8月份自己打算购买由上海垄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开发的,“同润菲诗艾伦”项目中的一套房,在协商好优惠10万元的价格后,销售人员却临时变了卦,要求自己购买一张1.5万元的搜房网“白金卡”,否则不予优惠。“事后我越想越觉得不合理,就是咽不下这口气。”在电话采访中孙先生说道,这就是他将搜房网和开发商——上海垄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告上法庭的原因。
孙先生告诉记者:“我之前都是和销售人员直接接触,价钱也是谈了又谈,最后开发商方面才口头答应我给出10万元的优惠。我这才下定决心掏腰包。不过等我最后要交钱的时候,售楼处的销售人员却告诉我,必须要买一张价值1.5万元 的搜房网‘白金卡’,否则不能享受之前的购房优惠。”
在采访中,孙先生说这件事自己一直是从头晕到尾,因为自己一直都是直接和楼盘的销售人员沟通,从没有接触过搜房网。“我当时很纳闷,好端端的怎么就蹦出了一个搜房网?搜房网到底和开发商到底是什么关系?为什么销售人员没有提早告诉我办卡的事儿?这些都弄得我一头雾水。”
孙先生表示,虽然自己对于售楼处这种行为感到很不满,但自己最后还是购买了这张“白金卡”。“整个流程都进行到了这个地步,再加上我本身对这套房也挺满意的,售楼处的人也表示房源紧俏,所以尽管心里有些郁闷,最后还是买了。不过始终我都觉得这事儿很不合理。”孙先生说,自己当时就向进驻在“同润菲诗艾伦”售楼处现场的搜房网驻点支付了1.5万元,按照支付1.5万元,享受10万元优惠计算,实际孙先生只享受了8.5万元的优惠。
虽然房子是买下来了,但孙先生心中的问号和郁闷却一直没有消除。于是,事后孙先生找到了律师进行咨询,要为自己讨一个说法。最终经松江人民法院调解,“白金卡”的售卡方搜房网最终向孙先生支付了3万元的赔偿金,双方庭外和解。
“没有白金卡”
“搜房网表示我和开发商还有他们存在沟通误解的问题。”在采访中,孙先生告诉记者。为此,记者致电搜房网上海公司,新闻部的一位女性工作人员得知记者采访意图后,只是表示自己听说过孙先生这件事,但是具体情况并不知情,说罢便匆忙将电话挂了。随后,记者再次致电搜房网上海公司新闻部,电话均被挂断。之后记者换了一部电话致电该部门,一位藤先生告诉记者,关于“白金卡”的事宜需要咨询该公司的会员部。
记者又拨打了该公司会员部电话,一位女性工作人员表示,搜房网并不具备中介资质。“我们没有白金卡这么个说法,1.5万元的费用是会员信息服务费。”据了解,搜房网的会员只有缴纳了“会员信息服务费”才能够享受搜房网的独家优惠,而目前上海一些折扣力度较大的项目大多参与了这些活动。
对于前述调解协议,搜房网上海公司方面相关人士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表示,搜房网白金卡的操作都有规范,这个只是一个特殊个例,为了体现搜房网的服务理念,才会积极进行调解。搜房网方面表示,关于这起纠纷,主要是在选房及购买过程中,存在一些沟通误解问题。由于涉及到开发商、搜房网、购房者三方的一些协议和流程,为稳妥操作起见,手续也会比较多。孙先生在此过程中对于优惠条件和相关操作流程在前期与开发商、搜房网之间的沟通中存在一些误解,因此寻求法律方面的支持,搜房网也积极配合他开展相关工作,尽最大努力保证会员服务和体验。
据了解,长期以来,这些所谓“白金卡”的法律属性一直不明晰,尽管此前央视屡屡曝光,也没有阻碍其发展。据公开数据统计,截至2011年底,全国314个城市已有超过750万名依托于搜房网的搜房卡会员,584个房企加入搜房网团购平台,其中不乏万科、保利、金地、招商等知名品牌房企。而搜房网方面也称,30000名白金卡会员参与了购房活动,节省购房款超过12亿元。
搜房网是否存在欺诈销售的行为?北京市法学会公益法学研究会理事,北京至普律师事务所李圣律师认为: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条“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也就是说,经营者不得强迫消费者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不得违背消费者意愿搭售商品、增加服务项目或者附加其他条件。由于本案属于庭外和解,很多事实没有得到法庭认定,如果孙先生所述属实,搜房网和开发商明显属于强制消费,另外。孙先生也没有享受到搜房网的信息服务,1.5万元是“会员信息服务费”的说法不能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