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介绍
黑龙江大庆市的一小区,最近上演了一出“祸从天降”,因为当天大风,事发小区某楼突然掉下的一大片外墙体,砸坏了两台车,小区保安为保护学生也受了伤。
二、嘉宾点评
我们先弄清楚这外墙的所有权人是谁?管理人是谁?根据《物权法》第70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按照这一规定,外墙面不属于专有部分,而是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和共同管理。在房屋过了保修期以后,如果墙体脱落等问题出现,而又没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需要全体业主共同出资维修。《侵权责任法》第87条又规定:“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如果业主们都不愿承担维修义务,或因部分业主不同意出钱而使得外墙维修提议不能通过,一旦发生外墙脱落侵权案件,该栋楼全体业主要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其次,需要考虑物业公司是否尽到了管理职责,如果物业公司没有进行相关的管理工作,导致损失的发生和扩大,则物业公司需要承担一定责任。最后,如果能够举证证明,是因为开发商建造的质量问题,造成墙皮掉落,则也可以追究开发商的责任。所以如果我们自己居住的住宅发生了外墙掉落的情况,还是应该积极联系物业,尽快组织维修,以免发生侵权事件,给他人和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