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继承防儿媳女婿。这种做法你赞同吗?
一、案情介绍
今年三月,中华遗嘱库公布了《中华遗嘱库白皮书》,其中一项选择率高达99.93%的“防儿媳女婿条款”迅速被网友围观。李圣律师您看,这种事情,我想大家肯定都会关注,从法律角度上来讲,您怎么理解这个条款的?怎么能让大家打消疑虑呢?
二、嘉宾点评
我们需要肯定遗嘱继承的积极作用。首先遗嘱继承是立遗嘱人对自己的财产自由处分的一种形式,每个人都理应享有这种权利;我们也不得不承认,很多时候遗产纠纷带来的伤害更大,如果能够通过立遗嘱的形式,把身后事交代清楚,也能很大程度上避免家庭财产纠纷,可见它也是一种有效的纠纷预防措施。还有一点,遗嘱自立遗嘱人死亡时开始生效,只要老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就可以对遗嘱进行更改。因此,如果老人在跟儿媳或者女婿共同生活的过程中,认可儿媳或者女婿对家庭的付出,也是可以更改遗嘱的,所以呀,作为儿媳或者女婿,您可以不惦记,也可以好好表现,总之,您要明白老人的遗嘱是遗嘱,您的夫妻感情是感情,可别因为钱财的事伤了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