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圣
2006年9月26日,北京患者王宝洺先生因喉癌住进北京同仁医院;
2006年10月19日北京同仁医院徐文医师为王宝洺先生实施手术;
2008年8月王宝洺先生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11年9月16日北京同仁医院耳鼻喉科徐文主任医师被砍伤,经过长达9个小时的手术后,暂无生命危险;
……
2011年9月18日即有北京某报纸采访本人,提出了和以往一样的问题:是什么原因发生了这样的事情?
本人也给予同既往一样的回答:魔鬼附之于人,藏于细节;这样的恶性事件以后还会继续发生!
之所以这就是说,是因为作为一名具备从医经历的专职律师仍然没有看到法治的和谐,那么饱受压力的医生们、饱受煎熬的患者们,面临的是继续饱受压力和煎熬!
从王宝洺先生的博文中,我们客观地感受到他所受的煎熬,本文无意谈论这种煎熬是在于主观感受、还是客观原因成立与否;
从官方媒体中显现的各级政府部门、要员的重视、指示和谴责中,我们客观地感受到一线医务人员的压力,本文无意谈论这种压力是在于主观感受、还是客观原因成立与否;
从网络公众的一边倒,我们客观地感受到人们的厌烦;
我们必然要问:为什么会这样?
今日撰文,必须再次严厉批驳两种论调:
一、所谓“法制不健全”的论调,只不过是强势管理层惯用的推卸之词;
我不知道持此种论调的人,他们是需要国家立法部门出台某样的法律,还是需要立法官员站在他们身边、手把手地教他们读书识字。
这些人不能否认:
2002年2月20日《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通过的时候,查查当时的媒体,那是一片的喝彩,相当地喝彩;未几这种喝彩便销声匿迹;
2009年12月26日《侵权责任法》颁布的时候,同样地情形再次出现,查查当时的媒体,又是一片的欢呼,并且出现这样那样的学习班,未几这种鼓噪便销声匿迹;
我还记得,在《侵权责任法》正式实施前,本人就写过关于医疗损害责任的公开文章《没必要欢呼——写在<侵权责任法>实施之前》(http://www.bo-an.cn/showmain.asp?showid=1115&title=18)
他们这些人,实质是希望国家拿出一根皮鞭,一鞭就位、一蹴而就。法律摆在他们面前并没有得到真正的遵守,而一旦由于长期、反复违法,终有恶性事件发生的时候,他们就站出来说“法制不健全”,试图推卸责任。因为他们知道,从理论上讲,法制和民主一样,永远没有健全的时候,这是再好不过的理由了。
二、所谓“就医难、看病贵”的论调只不过是不学无术者的砌词狡辩;
多少年以来,就医难一直存在,医疗纠纷的产生确也伴随就医难一直存在,但是哪里来的关联性?如今医疗纠纷的数量、恶性事件的发生扶摇直上,就医难又何来如此扶摇增强?
所谓看病贵一说,就更难成立了,多少年以前,确也有看病贵一说,时至今日,国家如此富有,已经实行全民医保,又有哪几个医患纠纷为所谓的高额医疗费而战?
批驳上述两种论调之后,我们必须要指出来,造成恶性事件的发生,究其原因是魔鬼附之于人,藏于细节:
一、 请真正提高医务人员的物质待遇,不要投机取巧;
一直以来,就有这样的说法:从医者是白衣天使,从教者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从政者是人民的公仆。
这不是明摆着扯谈吗?
本人就发现,但凡人为给予很高的精神评价者,并没有相应的物质待遇,但凡人为给予精神上的贬损者,却享有相当的物质供奉。
天使,那是童话故事中的人物;
工程师,那是个行业的职称,教师就是教师,教师才是职业的称呼,无论工人、还是教师,都和时传祥当年从事的清洁工作一样只是个养家糊口的职业而已,我们要做的就是热爱自己的职业,并将其做到专业!称自己能构筑人类灵魂的不是宗教就是邪教,绝无科学和理智。
公仆一说,其实什么也不是,要么什么都是。公众的仆人?连童话都不是,那是笑话!Friedrich II的一句话:“我是这个国家的第一公仆”,别忘了,他是普鲁士国王,他什么都可以是。
谁也不要投机取巧!包括当政者、管理者,也包括那些饱受医患纠纷煎熬的医务人员。
投机取巧的人,终究时光流逝而心不安,有关此点,本人多年以前有一篇文章谈过《时光流逝而我心安》(http://www.bo-an.cn/showmain.asp?showid=1035&title=18),现在我要说的是,医务人员已经吃过太多的苦,应该给予相应的物质待遇,别逼他们投机取巧、并专注于投机取巧,也别逼他们做他们做不到的天使,他们要做的是专业!
二、请医务人员严格遵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这个不难;
不仅不难,本身也是专业的要求,而且一旦出现医疗纠纷,也是医务人员的保护神,而不要以为:我写着,你瞧不着,你管不着。写病历是自然科学的要求,不是文学作品,更不是科幻小说。
三、请医务部门严格遵守《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
不要推脱,不要皮球,《患方如何复印封存病历》(http://www.bo-an.cn/showmain.asp?showid=1128&title=18),那是他们的权利。
任何推脱、皮球的做法,都是在使矛盾尖锐,恶化,在已有先例的情况下,不要说恶性事件与我无关。在不守法的环境下,人人都有可能成为下一个受害者。
四、请人民法院顺利立案,非得要火化证那张纸干什么;
只要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就应该予以准许立案,不必要在不可收拾的时候又采取农民工索要工资那样的方便。
打官司,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如今人们乐于走到法庭,那是多年来政府法治宣传的可喜成果,法院更应该乐于见到这种成果。
立案庭某些低素质的法官不要一味找茬推脱,要专业!
五、在出现病历争议的时候,请法庭首先举证质证确定后在予以专业鉴定;
有关此点,在有关《目前医疗纠纷案件审理当中的重大因素分析》(http://www.bo-an.cn/showmain.asp?showid=1057&title=18)中已有相应的部分分析。
六、请依法判决,不要看人下菜。
什么人能影响到依法判决?一言难尽!
律师?医闹?上访者?职称高低?医院等级大小?关系网?
站在公正的立场,都不是本人希望的,我们希望看到的是依据专业判决,无论你是律师、医闹、上访者,无论你职称高低、医院等级大小,无论关系网如何,法庭之上只看你的专业,你的专业观点是否成立、是否应该被法庭采纳,这才是判决依据。
多年以前,我曾看过一个统计,说全国三分之一的医生在工作的时候不开心。不知今日如何?今日的医疗纠纷,似乎到了人见人厌的地步,医生厌恶、医院厌恶,律师厌恶、律所厌恶,法官厌恶、法院厌恶,关键在人,不要装大爷,魔鬼附之于大爷,藏于细节。
一起反省吧,不要指责和抱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