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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标题:医疗过错误工费的赔偿按照什么标准计算?
咨询人:刘刚 时间:2013/6/15 3:14:33
我是城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人员,我本人举证不出近三年的平均收入,又没正式工作,误工费的赔偿按照什么标准计算?医院要按照医疗过错发生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合理吗?我本人坚持按照,“家庭主妇的标准计算”(参照一般家庭服务人员或者护工的平均工资标)来计算,这两种计算方法,哪一种付合法律规定?
回复人:修明贺 时间:2013/6/18 14:27:58
回复内容: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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