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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标题:世纪坛医院过错造成了我的失明

咨询人:王永利  时间:2013/5/30 16:53:50
                   由于世纪坛医院手术措施过错造成了我的失明.
      律师您好!今有一事打扰,请您在百忙中一阅:一、我于2012年8月10日到北京世纪坛医院眼科就诊,被告知视网膜脱落。大夫说哪也不能去了,必须立即住院手术治疗,马上去住院部。在没有押金的情况下,立即办理了住院,当时也不懂什么叫视网膜脱落。相对的说大夫的过度热情,阻碍了我选择和咨询的自主意识,只得服从安排,当天在本院做了手术。第一次手术后,在有硅油依托情况下,我的眼睛可以看到房间里的一切物体,只是视物小一号,负责手术的褚大夫说屈光问题,慢慢会调整好的。第二次手术是脱油和白内障,是徐景美大夫做的。术后的第二天早上复查时,对物体也看的很清楚了。第三次于12月7号由徐景美大夫再次进行网脱术后,眼睛再也没有视力了,只有光感。第四次的剥脱术是在今年的3月2日,请301医院的张教授来院做的手术,手术是成功的。但是由于半年内眼底做了四次手术且有些手术的措施粗糙,对眼睛的伤害是巨大的,目前的视力只有光感。二、12月4日做的取硅油术,一并做了白内障且置换了晶体,由于硅油没有乳化,开始用20号管抽油嫌慢,又改为50号管抽。硅油是迅速抽出,但同时把视网膜又抽掉了。12月5号的下午我感觉眼睛的下方靠右一点又出现网脱迹象(有一块黑,黑的外面有一紫红边缘)。我与爱人说了情况,爱人说不会吧,早上刚检查过。12月6号早上再复查时,住院医师畅大夫就发现了问题,让我回病房休息没有说什么问题。三、12月7号上午徐景美大夫找我,只说补点气让我承担费用,没有告知视网膜又脱落了,还要做网脱手术。(若这次网脱是正常状态,为什么不明确告知呢),我认为是隐瞒事故。四、这次手术是在麻醉失效状态下进行的,在嗷嗷的声嘶力竭中,进行了一个半小时的手术。造成身心、精神受到严重损伤,夜里经常惊吓而醒、严重失眠。五、手术后没有再用硅油依托。专家说这么大手术,采取用气托是不科学的,造成气吸收了膜没托住。术后采取的多次激光也是策略上的粗糙,造成视网膜边缘封死了当中张力不够,这也是导致第三次网脱(视网膜当中的剥离)的一个原因。六、连续的伤害造成了我的眼睛,在强光下有一点点光感,处于失明状态。而且目前在低头时眼睛有蹦跳的痛感,继而引起半边头痛,持续时间长了就会眼压高,最高时达到47(已经发生多次眼压高了)。七、6个月中一只眼睛连续做了四次眼底手术。至今已经9个月了,9个月来每天的生活状态是睡觉趴着、走路低头,不能用一点点力,防止牵拉,造成基本的生活困难。而且这种状态还要继续延续着...... 由于世纪坛医院的手术措施不当,造成对我的身体伤害、心灵的撞击、生活的不便、家庭的悲哀,试问多少钱能够挽回、能够弥补? 301医院的张教授来院为我做手术时说,"你们医院只能做白内障手术,设施、设备不具备做视网膜脱落术的条件,术中必要的"必是"药品没有,缝合的针过大,很容易造成再剥离。"若是一个医院硬件不具备条件(手术的措施又是粗糙的),而对患者强拉硬拽,是否与商业的强买强卖一个性质。强买强卖只是有损买主的一些经济损失,而对患者的强拉硬拽会造成一辈子的伤害。 3月20号由该院医务处组织我与眼科二位副主任,(徐景美、褚利群)进行诉说,最后达成的统一意见是,通过北京市医患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褚利群当时表示病历不会丢失更不会篡改,我相信了,没有建议封存。我于26号去复印病历时,发现病历被篡改了,而且很明显的不可否认的篡改。(把我的第二次住院床位号3床,写成了10床。)10床是我在当时住院的床位号(3月2号到3月29号),由此可见该院的眼科不仅医术粗糙,思维意识、工作态度都是粗糙的。敢于以身试法,说明她们从来就没有把患者视为平等。那么,我只有依靠法律还我一个公民的平等、为我的伤害找一个平衡!患者:王永利
联系电话:13693253872
回复人:修明贺 时间:2013/5/31 14:36:41
回复内容:
从您的叙述上看,医院的医疗行为存在一定的过错,对于赔偿,仍需要证据支持,您需要携带您的病历资料到我们所里,我们帮您看下病历资料,确定一下证据资料。我们的地址是北京市朝阳区三元西桥时间国际H座1911室 办公电话:010-59762935 我们的咨询是免费的,但是需要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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