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标题:医疗纠纷
咨询人:周女士 时间:2021/1/1 20:03:49
律师你好:
我因右侧鼻腔患萎缩性空鼻症没有完全治愈,经过武汉民生耳鼻喉专科医院门诊三次诊断,建议直接从右侧鼻腔进行手术填补材料治疗。2010年10月28日上午,门诊收我住院进行各项非针对鼻子身体检查后又告知不能手术,我要求退钱该医院哄之:能否手术等待另一位“出差”在外的业务副院长回来检查鼻子再决定,要把住院费暂时挂着,我当天住院被迫当天出院回家待诊。然而该医院住院病历却欺骗为当天医患双方签订《手术同意书》,并伪造患者在该医院住院治疗病历。
等待四天“出差”回来的杨某查看了我的鼻腔后说“可以手术”;次日上午,我再次入院并与管床医生签订填补右鼻腔《手术同意书》,下午杨某对我进行从左侧鼻腔开刀填补右侧鼻腔手术。术后经过多家医院诊查及反复进行鼻镜、CT检查:均发现引起正常左侧鼻腔肿大偏曲且根本就无填充物! 所谓手术严重损伤我左侧鼻腔粘膜和神经组织,当我要求进行右鼻腔补救手术被告却签订虚假补救手术协议书。诉讼法院长达八年,我申请鉴定从左侧鼻腔开刀治疗填充右鼻腔是否有过错?鼻腔无填充材料是否有过错?均被退回。
初、中、高级人民法院都是凭借前后自相矛盾的武汉市医学会鉴定意见书,作为被告无过错证据判决原告败诉,对付原告采取缓兵之计司法拖,流水无痕忘罪消的策略。请问接下来我应该怎样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