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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标题:产妇出血治疗不及时
咨询人:曹女士 时间:2019/12/15 19:31:28
1、关于第一家医院:产妇车血治疗不及时,且未及时安排转院导致胎儿不保,产妇自身病情加重,很可能再也不能生育。
2.关于转入医院:问诊明确、过度治疗,造成产妇病情进一步恶化,身心煎熬,且经济受损。
问题:两家医院一起告好,还是分开进行?
赔偿费大概多少?律师费多少?
回复人:李律师 时间:2019/12/18 17:51:41
回复内容:
您好,一般情况将两家医院列为共同被告,但具体分析得以病例为准,建议您将病例提供给我们这边看看,如有需要可电话咨询,15120068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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