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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标题:医疗事故
咨询人:高洁 时间:2018/8/9 15:47:55
李律师您好!
我是山东威海人,几年4月29日在医院做手术,进手术室前实习护士给我左手腕打输液针时,不知道是扎到了哪里,导致我食指及整只胳膊又麻又痛(当时惨叫到整个楼层都听见),截止目前当时扎针处的那根血管位置有一个结节并已经出现凹陷,另外整只胳膊常会出现酸痛难忍(如日常不能用左手举起手机看,端不起重一点的碗、炒菜端不起锅等情况),想请教您这算是医疗事故吗?将来会不会越来越严重呢?
回复人:李圣律师 时间:2018/8/12 12:50:44
回复内容: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我们大概了解了事情的始末,我们认为医院是有比较大的责任的。是否是医疗事故需要医学会的鉴定,但我们一般会建议患者走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最重要的证据是病历,所以我们首先建议复印和封存病历。复印和封存病历建议一次成功,以免打草惊蛇。诊疗经过我们需要看完病历才能确定,建议您带上所有的病历资料,来预约咨询。预约电话151-2007-8687.您也可以阅读本网站《律师说法》和《经典案例》的文章,希望可以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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