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新闻中心
专业团队
经典案例
律师说法
免费咨询
医疗鉴定
法律法规
文书样本
律师实务
业务领域
联系方式
免费咨询
返回
咨询标题:没有采取有效措施抢救病人
咨询人:高军 时间:2018/6/6 18:32:34
您好!我母亲因血压低到北京朝阳医院抢救室抢救!因家属不同意有创呼吸机!医生也没有进行无创呼吸机的治疗!而导致母亲病情加重!次日凌晨去世!请问您医院是否有不当之处!谢谢🙏🙏
回复人:李圣律师 时间:2018/6/7 11:07:56
回复内容: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我可以大概明白您的意思,但是光凭您的这一句论述我无法做出判断。医疗损害责任纠纷需要医学和法学的专业知识,我们需要看到病历,才能明确所有的诊疗经过和前提。建议您首先复印和封存病历,复印和封存病历,建议一次成功,以免打草惊蛇。建议您带上所有的病历,预约当面咨询,预约电话151-2007-8687.您也可以查阅本网站《律师说法》《经典案例》的文章,希望可以帮到您。
姓名:
回复内容:
联系方式
查看详细
点击在线咨询
拨打咨询电话
办公电话:
010-59762935
李圣律师:
13071190699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三元西桥时间国际H座507室
E-Mail:lisheng@zhipulaw.com
您可以用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加入微信平台,享受即时的法律服务:
电脑版
电话咨询
在线沟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