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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标题:劳动争议

咨询人:刘女士  时间:2018/3/8 18:14:24
我在这家公司工作5年了,经过两次固定期限合同的续约后,现在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新年一来,公司提出改革制度,大部分人都不同意,辞退的辞退,离职的离职,对我表示也想辞退,但赔偿金太多,所以不辞退; 但业绩做的不好,要调岗调薪,我该怎么办?我可以以此向劳动仲裁申请,要求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给予合理合法的赔偿金吗?
回复人:李圣律师 时间:2018/3/9 13:57:26
回复内容:
您好,谢谢您的信息。如果要调岗调薪,单位需要跟您协商变更劳动合同,您可以选择不同意。
只有在以下几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才可以合法地解除合同,并且不进行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而企业内部调整不属于任何一种,如果要引用第二种情况,企业需要举证。
若您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但若想获得经济补偿,需要企业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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