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标题:胃恶性肿瘤术后十七天再次手术
咨询人:张金收 时间:2018/2/18 18:19:36
律师您好!我母亲年前因胃部恶性肿瘤做了胃部病变切除手术,术后在医院治疗十三天后停药第十五天医院建议出院回家休养。上午十一点左右出院到家,下午两点左右就开始出现发烧呕吐等不良症状,当晚六点半左右又回到同一医院在急诊住了一晚,第二天上午十点转到病房。做了各项检查医生都告诉正常,一直打退烧针和血管补充营养,直道两天后告诉我们怀疑是术后胃与肠链接的伤口没长好,需要二次手术不手术就有生命危险。不得已只好二次手术,术后我母亲一直住在重症监护室受了两次罪,作为儿子我极度伤心。请问这是医疗事故还是医疗过错?我该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