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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标题:葡萄糖酸钙药物外渗

咨询人:申承泽  时间:2017/9/20 8:14:27
新生儿9.21出生因为呕吐两次,当日入重症监护室观察,24小时无家人陪护,24日医院静滴葡萄糖酸钙导致左腿脚踝内外侧形成硬块,面积大题3×4㎝和3×3㎝,目前已经28天还未消退,担心以后对孩子健康有影响,医院存在以下几个个过错,1.不按照医院流程每日医嘱和用药清单不告知家长,2.隐瞒病情,每日家长去询问病情,从不告诉孩子药物外渗了,直至孩子要出院了,渗药4天后才告知家长。3.用高危药物不告知家长4.护理不及时,发现时间晚,推诿扯皮让我们走第三方,或者起诉。请问如何做医疗事故鉴定,或者起诉胜诉机会大吗,难道就这样吃了哑巴亏吗
回复人:李圣律师 时间:2017/9/22 10:10:29
回复内容:
医疗事故鉴定的法律依据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鉴定在事故所在地设区的市医学会完成,您要先确定医院行为是否构成刑法上的医疗事故,而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的主要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属于民事损害赔偿范围,您要确定是要做哪方面鉴定,如有专业问题建议您携带您的病例预约见面免费咨询1307110699,或登录本网站阅读“律师说法”栏目《出现医疗纠纷后患方应该考虑的八件事》、《患方如何复印封存病历(可能面临的障碍及应对)》等相关文章,应该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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