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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标题:孩子在结合病防治所是肿瘤化疗临床配液护士,工作三年患病急性淋巴性白血病

咨询人:赵长虹  时间:2017/9/7 15:15:44
在二零零九年十月参加工作,二零一二年八月中旬患了急性淋巴性白血病,长期接触各种化疗药,工作单位有证明,护士接触化疗药是否对人有伤害,家属去朝阳医院咨询了职业病鉴定专家,专家说没有纳入职业病范畴,护士接触化疗药确实有毒有害,从二零一二年八月中旬患病后一直看病,做化疗移植,因为看病钱多家里卖了房子,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六日孩子因病去世,家属想求得帮助,13716912537电话
回复人:李圣律师 时间:2017/9/11 17:23:23
回复内容:
因为现在还未将接触化疗药物确定为职业病范畴,但您可对您的损害提起诉讼,并收集相关化疗药造成危害的医学报告,建议您携带您的病例预约见面免费咨询1307110699,或登录本网站阅读“律师说法”栏目《出现医疗纠纷后患方应该考虑的八件事》、《患方如何复印封存病历(可能面临的障碍及应对)》等相关文章,应该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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