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人:李圣律师 时间:2017/7/31 9:3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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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先看病,医疗过错鉴定是可以根据医院的病例来断定医疗过错责任的
回复人:咨询人:吕红俊:时间 2017年07月31日 21:05 时间:2017/7/31 21:4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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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女儿2014年在我们本县人民医院做右臂内固定取出术,术毕后送往病房途中突然休克,抢救一个多小时,在抢救过程中,造成右眼黄斑区出血,后来又发现记忆力下降,思考问题头疼,市医学会的鉴定结论是属于三级丁等医疗事故,医方负轻微责任。我不服又去省医学会做医学鉴定,省医学会在确认材料过程中,发现医院的原始病历已涂改,便中止了鉴定。从此就找不到头序了,这还有办法吗?
回复人:李圣律师 时间:2017/8/2 11: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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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已有证据表明原始病历已更改,由医院承担由此带来的不利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