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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标题:医疗纠纷选择受诉法院问题

咨询人:李先生  时间:2017/7/14 13:52:19
李律师您好,北京医生来我们小城市当地医院“走穴”,手术中发生人身损害,我们可以选择在北京提起诉讼吗?(因为北京人均收入远高于我们小城市人均收入,直接影响到伤残赔偿金数额)。另外这件纠纷我们市当地医院表态即便有责任也是当地医院责任,与北京医生无关,这种情况下我们去北京起诉法院能受理吗?受理后是否有可能发生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而导致案件移回我们本地法院?谢谢
回复人:李圣律师 时间:2017/7/16 17:11:24
回复内容:
这要看北京的医生到您当地医院行医是什么行为?如果是您当地医院委托进行交流学习,那么管辖还在您当地医院所在地法院,
回复人:李锋 时间:2017/7/17 1:42:05
回复内容:
目前掌握的书面证据有一份医院内部的《外请专家会诊申请单》照片,内容有专家姓名、所属医院、会诊目的等,会诊目的为:“手术复杂”;还有手术记录复印件有“外请专家:某某某”字样。
术前本地医院口头告知患者“北京专家来做”(没有书面证据,但有若干人证、术后与管床大夫交谈录音等辅助性证据)。
医院在术前让患者以现金交纳“专家费”说是全额给专家的,没有走医院的账。
这些内容可否判断北京医生在我们当地医院行医属于什么行为?北京法院是否有管辖权?
回复人:张博 时间:2017/7/20 12:36:02
回复内容:
医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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