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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标题:医疗事故赔偿

咨询人:李成  时间:2017/4/13 12:13:02
家人(74岁)膀胱癌做膀胱切除手术,导致肠喽病危,经过协调医院一直给垫付医药费,前期已经花了医药费14万元左右,现在病人基本康复,医院建议出院。请问我们应该有什么样的赔偿诉求呢
回复人:李圣律师 时间:2017/4/13 15:37:55
回复内容:
医疗机构有过错,依据过错程度赔偿以下项目但未必是以下全部项目: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建议您提供病历资料预约见面免费咨询1307110699,或登录本网站阅读“律师说法”栏目《出现医疗纠纷后患方应该考虑的八件事》、《患方如何复印封存病历(可能面临的障碍及应对)》等相关文章,应该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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