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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标题:医学会鉴定错误怎么办?

咨询人:刘文清  时间:2017/1/15 19:24:09
李主任您好!我是聊城一患者家属,前段时间,我母亲因骨折在当地医院治疗,术后3天下午2时左右,出现胸口疼痛,经当班大夫多次查看,认为是“食管反流”,到晚上8时左右,患者病情急剧发作,夜班大夫叫来心内科大夫会诊,确诊为"心肌梗死”。后来导致患者多种并发症的发作,直至死亡。为此,我向聊城市医学会递交了“医疗过错责任生情书”;,而医学会给我下达的是“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该医学会这种行为是否错误?
回复人:卢律师 时间:2017/1/17 10:50:18
回复内容:
您好,医疗鉴定根据维权途径不同分为医学会作出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司法鉴定机构作出的医疗过错鉴定,可以查阅本站相关文章加以区别。医院是否存在医疗过错,需医疗专业律师分析病历,李圣主任是心血管专家,请您带齐相关病历资料,见面咨询,提出建议和意见,但需预约见面咨询时间,可拨打电话13071190699或010-59762935预约。也可请您先查看网页相关文章及《经典案例》进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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