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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标题:医疗纠纷

咨询人:张荣梅  时间:2016/12/23 19:49:26
我在2015年1月8号因交通事故摔伤,在武警总医院诊断为左肘脱臼伴骨折,经石膏固定治疗后,三个星期拆的石膏,但拆石膏后左肘已不能活动,医生说我来晚了,但在此期间我去过两次都没有说让我拆石膏的事。医生又说要康复,但是武警总医院没有康复科,让我去别的医院,我去了301医院,丰盛医院,积水潭医院,航天医院,石景山医院等康复治疗,但是都没有效果,后来又去北京康复医院住院至今还是不行,经鉴定为伤残十级,劳动能力伤残七级。我想咨询一下能不能起诉医院医疗事故。
回复人:陶增栋 时间:2016/12/26 16:20:23
回复内容:
你好我是因感冒让赤脚医生打吊针过敏,导致把小腿骨坐骨折了,医药三费三万多是她出的,现在出院了,谈赔偿时她不出钱了,我想问一下,我到法院起诉她,最终能赔偿多少钱,后来打听她没有医师证,只有个护士证,属非法行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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