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咨询返回

咨询标题:医疗事故赔偿问题

咨询人:王女士  时间:2016/11/6 14:15:15
我县医院刨宫产分娩一名男婴,因医院的延误治疗,中途又让转院,致使婴儿缺血缺氧性脑病。经医学会鉴定是四级医疗事故,医院承担主要责任。婴儿现在任需每月复查,定期做康复锻炼,我想咨询赔偿及后续治疗的赔偿
回复人:卢律师 时间:2016/11/7 10:37:40
回复内容:
您好,可以根据医疗事故鉴定报告请求赔偿,也可通过诉讼,做医疗过错鉴定请求医院赔偿,请您带齐相关病历资料,见面咨询,提出相关建议或意见,但需预约见面咨询时间,可拨打电话13071190699或010-59762935预约。也可请您先查看网页相关文章及《经典案例》进行了解。
回复人:nasien 时间:2016/11/7 10:48:57
回复内容:
婴儿出生后卡介苗大多了,现没有任何症状,但是后期不清楚,这类问题上怎么向医院赔偿?
姓名:

回复内容:

联系方式查看详细
点击在线咨询    拨打咨询电话
办公电话:010-59762935
李圣律师:13071190699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三元西桥时间国际H座507室
E-Mail:lisheng@zhipulaw.com

您可以用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加入微信平台,享受即时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