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标题:过于带薪年假
咨询人:陈晶 时间:2015/9/2 14:26:28
您好,单位现在把我辞退了,我们在协商补偿金的金额上起了争议,我在这个公司已经工作了四年零两个月,从来没有享受过带薪年假这项权利,现在办离职手续的时候,我提出把我未享有的年假折成补偿金给我,但是他以我过年放两个星期的假期为理由,说其中有一个星期的时间就是年假,说我已经享有了年假现在不给我补偿,当时放这个假不止给我一个人放了两个星期,所有员工都享受了,并且当时他也没有和我们大家说明其中有一个星期是年假,大家都不知道,现在他和我说企业规定就是过年多放的一个星期为年假,有这项规定并且不需要和员工们挨个明确说明,年假不是应该由员工和单位进行协商后来确定具体休息时间吗,就算企业规定那个星期就是年假,他不是也要给我们书面证明这类的东西要员工签字同意吗。1.我想知道就凭他口头说的年假放完了,我是不是就不能再争取我的年假补偿金了?我和单位之间没有签署过任何的书面通知书或者同意书2.第二个想问您的是单位这么做合法吗?他和我说单位有专业的法律团队,专业的律师这些都是合法的规定,我不要想在拖时间多要钱,这是没有可能的,其实就算钱要回来也不会有多少,但是属于我的合法利益难道要回来也有错吗,如果和他协商不成需要走劳动仲裁这条路的话我胜利的几率能有多大呢?谢谢律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