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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标题:幼儿(3周岁)下颚骨手术失败

咨询人:赵洪明  时间:2015/8/26 9:57:23
小孩在2015年4月在北京某医院进行下颚骨骨折复位手术,在手术时使用了三块钢板,在8月中旬进行的钢板取出手术时,由于院方主治医师的疏忽遗漏了一块钢板未取出。可以明确这是医院的责任,已经和医院医务处接触,但是还没有提出诉求,请问下李圣老师,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和医院协商的?要求怎样的赔偿我们能有更多的胜算?谢谢李圣老师了!
回复人:李圣 时间:2015/8/26 12:21:37
回复内容:
这种情况应当详细按照人身损害司法解释进行计算赔偿。赔偿具有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胜算就会大很多。具体依据的情况,请您携带病历资料到我所见面咨询,见面咨询是免费的,但是需要提前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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