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标题:医疗事故
咨询人:刘琳 时间:2015/5/3 17:03:26
李律师您好:我爱人之前在某专科医院做了个子宫肌瘤剔除术,手术很成功,但术后尿血,呕吐(喝水都吐),术后第二天下午被医院通知需要转院,说他们那没有那种设备,给联系的别的医院,转院之前肌酐500左右,转院后直接进入ICU做治疗,三天后好转,再次转到肾专科医院(之前肾专科没床位),治疗一周后肌酐降到100以内出的院。诊断是药物过敏,之前也做过皮试(皮试中起过红点随后消失,院方说没事)。请问这列情况属于医疗事故吗?是院方责任吗?因为做手术之前院方问过有过敏史吗?我爱人说目前没有发现对什么过敏,后来签的字。这种情况打官司赢的几率是多少?律师费什么的全部费用是多少?由您全权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