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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标题:误治,误诊导致伤害

咨询人:董海涛  时间:2015/3/19 19:36:48
2014年4月5日,本人出现上腹不适,伴恶心,腹胀,医院诊断为;肝内胆管扩张。胆囊结石,胆总管结石?医生建议必须胆管探查手术,取出胆管结石,6号下午决定手术,在手术过程中,医生出来告知家人;经胆管探查,没发现胆管结石,唯胆囊壁厚,建议胆囊切除术,术后病检结果报告;慢性胆囊炎,手术为结石而来,至今未见结石,当时和医院曾发生纠纷,院长答复两年之内再发现结石,一切费用有医院承担,术后病情一直没大好转,9月份病情严重复发,去郑大一附院进一步检查;胆管息肉,并肝癌,需要再次做胆管手术,由于被告医院误治误诊导致二次手术,医院不愿承担任何责任?请问该怎么办?
回复人:李长健 时间:2015/3/20 9:09:52
回复内容:
医院如存在误诊胆结石等行为,给患者造成了损害,那么医疗机构就需要承担责任,进行赔偿,具体的问题与过错分析,需要你提供病历资料给律师,如需进一步咨询,可来电,也可携带病历资料,到我所当面咨询,咨询免费,但需要提前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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