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标题:医疗事故认定
咨询人:乔女士 时间:2014/10/23 11:04:32
我母亲在北京某著名医院做人工股骨头复位手术(之前的手术是否成功存在疑问,因为老人在轻微搬动时脱位),术后出现感染,于术后十天进行清创手术,术后第80小时,医生与患者就是否撤引流管发生争议,院方称如果你们不同意撤,就不管了。家属被迫同意撤管,两天后患者出现再次感染症状。院方企图隐瞒事实,一个彩超结果两天不告知家属。上周日,院方承认无法再隐瞒,为了保住老人的生命,与家属谈话,双方同意责任以后再说,先治病救人。于是院方再次做了清创手术,去除了人工股骨头,目前尚不知感染能否控制。患者方为治疗感染已经花费十余万元。请问李律师,此事如何进行鉴定、是否一定要起诉?胜诉的把握有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