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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标题:产前诊断与专家会诊
咨询人:梁建江 时间:2014/10/21 12:36:54
我们在昌平区妇幼保健院建档以及检查;
但是在唐筛、畸形检测以及8次B超都正常的情况下;
孩子在医院做了刨宫产;
孩子没有右耳朵上腭发育不全;舌头过短不能吸食;十二指肠闭锁;
现在在官司当中要做鉴定;但是坚定机构说专家会诊建议是产前诊断;
请给与帮助。
回复人:孙丽花律师 时间:2014/10/24 10:49:56
回复内容:
你好,唐氏筛查于产妇孕12周筛查,产前筛查应由两名医师予以确认签字,并应向家属告知唐氏筛查结果的意义。产前B超筛查,依照北京市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规定,腹部超声可视范围包括面部主要器官如蠢、耳朵。患儿右侧耳朵完全不存在,医师若尽到谨慎义务,则有辨识一侧耳朵完全缺失的先天畸形。司法鉴定是确定医院的诊疗行为与患者优生优育权损害的因果关系的依据,在举行听证会前,应详细阐述医疗行为过错。请阅读本网站的“经典案例”“律师说法”,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也可携带病历至我律师食物所,我律师事务所将为你做医学和法律评估,该咨询免费,但需要提前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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