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标题:强迫做气管镜导致气胸、心衰、呼吸衰竭、高烧
咨询人:张敏 时间:2014/2/27 17:12:35
父亲因肺结核住院治疗,入院当天是我作为监护人签字并留了电话,第一周由我陪护,后来因为病情明显好转,我请老家的姨夫过来帮忙陪护父亲,在快出院时,医生要求必须做气管镜检查,检查的风险不仅不告知姨夫,也不电话通知我,只把姨夫叫到医生办公室,让他签字,而且签署的名字是父亲的名字第二天做气管镜两个小时以后,父亲出现了气胸、呼吸衰竭、心衰、血压急速升高,体温39度,医生紧急实施了手术,用上了引流管、监护仪器、氧气。每天花费比平时高出2千元,同时出院更是遥遥无期,请问这算医疗事故吗?我们的身心都受到了伤害,尤其父亲更是受到疼痛折磨,医院是不是应该要赔偿我们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