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标题:医疗官司
咨询人:李达 时间:2014/1/4 13:41:06
此事件发生03年,医院接生不当,孕妇因羊水破后送进这家医院,当时只是门诊,院长采取保胎,三天两夜羊水流干,才催生,一年后北京儿童医院检查为脑瘫,现在官司一审驳回,二审维持原判,驳回的理由都是无足轻重的理由,医院病例造假,不全,医师签字三次错误,谢燕霞,谢艳霞,谢艳侠,就这病例能真实吗、当时可是门诊,07年批准的是医院,医院当时不具备接收高危妊娠的孕妇啊,法院居然驳回患方的请求,可悲啊,法院的公平何在,请您指导,谢谢13681599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