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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至普律师事务所李圣律师接受北京电视台采访怀柔区妇幼保健院产前筛查后不当出生案例
案情简介:
7月29日本所主任李圣律师接受法治进行时记者的采访,一产妇在怀柔区妇幼保健院六次产检无异常,通过剖腹产产外阴畸形,肛门不正,全身黑痣的女婴,家人都无法接受这个事实。
李圣律师认为:
本案孕妇遵医嘱按时产检,如果医院没有尽到筛查义务,能够发现、应该发现的异常而没有发现,则医院应该存在责任。
至少我们现在判断生殖器畸形是可能超声发现的。
如果在产前筛查阶段发现胎儿发育异常或可疑畸形的,则必须书面告知孕妇进一步产前诊断。
此类不当出生案件,应该从产前筛查、产前诊断两个方面来判断医院的医疗行为是否符合规范常规,以确定医院的责任。
虽然医院有格式告知,但是这种格式告知显然不能作为免责依据,本案不属于晚育,到底是胎儿体位还是羊水因素或者其他的“等等”不得而知。属于没有个体化、针对性的告知,并非真实信息的知情内容。
这类案件也提示,孕妇遵循医嘱按时产检也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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