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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方分娩风险认知不足致患儿医疗损害赔偿纠纷
关键词
胎粪吸入综合征;纵膈气肿;新生儿窒息;低血糖症,缺血缺氧性脑病
案情回顾
11月18日,李某(患儿母亲)在通州妇幼保健院建档进行产前检查。
次年5月12日,李某(患儿母亲)因门诊检查胎心监护异常入通州妇幼保健院治疗。病历记载,初步诊断:孕3产0孕40周,左枕前,先兆流产,胎儿窘迫?处理计划:1、左侧卧位,吸氧,听胎心,数胎动;2、骨盆正常,估计胎儿中等大小,若产力好,枕位正,可引导分娩,因胎心监护异常,患者自诉胎动好,复查胎心监护,必要时行OCT试验了解胎儿宫内储备情况。治疗经过:入院后行OCT试验结果可以胎儿窘迫,遂因“胎儿窘迫(胎心型)”在联合麻醉下行子宫下段横切口剖宫产术。
5月12日19:55以左枕前剖出一男活婴,重3100g,羊水Ⅲ度,约400ml,新生儿重度窒息,行新生儿窒息复苏抢救,胎盘胎膜全。探查双侧附件区无异常,术中出血200ml。出院诊断:孕3产1孕40周,左枕前,手术产,胎儿窘迫(混合性),新生儿窒息(重度),绒毛膜羊膜炎,贫血(轻)。
5月17日,李某(患儿母亲)出院。
5月12日患儿入北京军区总医院治疗。住院病历显示:主诉:窒息复苏后呼吸困难3小时入院。现病史:患儿系第二胎第一产,胎龄41周,2012年5月12日于通州妇幼保健院产科因窘迫剖宫产娩出,生后皮肤青紫、心率慢,立即予清理呼吸道、气管拆管,心脏按压等抢救措施,阿氏评分1分钟、五分钟评5分,10分钟评8分,羊水混浊、含胎粪便,脐带、胎盘正常,出生体重3700g,窒息复苏后患儿呼吸仍困难,气管插管内吸入黄绿色物质,当地医院行胸片检查提示胎粪吸入、纵膈气肿,……诊疗计划:1、住PICU,特护,呼吸机辅助呼吸,监护生命体征;2、阿莫西林舒巴坦钠联合甲硝唑抗感染;3、静脉补液,对症支持;4、查血尿便三大常规,生化八项、血气分析等相关检查;5、密切观察患儿病情。治疗经过:经抗感染等对症支持治疗后,患儿撤呼吸机,完善头颅CT检查诊断为缺血缺氧性脑病,予营养脑神经、高压氧、神经康复等治疗,继续鼻饲喂养,完善头颅MR检查提示缺氧缺血性脑病。
7月7日出院诊断:胎粪吸入综合征,纵膈气肿,新生儿窒息,低血糖症,缺血缺氧性脑病。
鉴定意见
(一)患者以医疗损害责任赔偿案由将医院起诉至法院。法院委托X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医疗过错鉴定。鉴定认定:通州区妇幼保健院在患者的诊疗过程中存在过失,系导致患者重度窒息及重度HIE的主要原因,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建议参与度为E级(60%-90%);北京军区总医院的诊疗行为中未发现存在过失。
(二)被鉴定人目前构成一级残疾,构成完全护理依赖,护理人数为2人,需要长期护理和营养;后期需要不断的康复训练,合理的后续康复治疗措施应为医院康复与家庭康复相结合,具体费用应以实际发生为准或协商解决;所需残疾辅助器具包括轮椅、助行器及踝足矫形器等,具体费用应以实际发生为准或双方协商解决。。
判决结果
法院确定北京市通州区妇幼保健院针对患者的医疗行为存在过错,确定被告通州妇幼保健院对原告的损失承担80%的赔偿责任。含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康复资料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人民币2480095.4元。
裁判要旨
一、法院认定医院针对患者的医疗行为存在过错,与患者缺血缺氧性脑病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患儿母亲入院门诊胎心监护显示NST无反应型,一胎儿窘迫收入院。入院后胎心监护仍表现为NST无反应型,医方应积极予以行人工破膜,以了解羊水性状及羊水量,再决定是否行OCT试验。当日16时OCT试验显示胎心基线平直,基线率高,并伴有变异减速,经上级医师查房已决定行剖宫产终止妊娠,但医方至19.30方实施剖宫产手术。医方认为存在胎儿窘迫,行剖宫产手术时新生儿科医师应在场并及时予以相关处置,故认为医方在诊疗行为中存在过失。
二、关于护理费及营养费问题
经鉴定原告为一级伤残,需要长期护理,护理人数为2人,法院根据原告的年龄、健康状况以及鉴定结论酌情确定护理费的数额为1708200元(18年*365日/年*130元/日*2人,从原告出生至18周岁),如此后再发生护理费,原告可再行主张。根据鉴定结论原告需要长期营养,法院根据原告的实际情况酌情确定营养费数额为328500元(50元/日*365日/年*18年,从原告出生至18周岁),如此后再发生营养费,原告可再行主张。
律师点评
HIE至今尚无完整统一的治疗方案,经过多年临床实践,国内对HIE的治疗确有改进,HIE预后也有一定程度改善。对HIE的治疗,越早开始越好,对一些重度窒息儿,复苏后如出现兴奋激惹,或嗜睡抑制,便应仔细检查肢体肌张力和原始反射有无改变,若符合HIE的临床诊断依据,便应立即开始治疗。缺氧缺血性脑损伤虽在宫内发生,生后仍可继续发展甚至加重,及早治疗可防止神经细胞缺氧性损伤继续加重,防止再灌注损伤使病情进一步恶化。治疗中最根本的措施是维持机体内环境的稳定,维持各器官功能的正常运转,保证已受损害的神经细胞代谢逐渐恢复。在此基础上,各种对症处理,针对再灌注损伤的治疗,及脑细胞代谢激活剂,才能充分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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