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介绍
云南市民吴先生说,他在网店给自己孩子买了一套连环画,本想让孩子学习历史知识,没想到这连环画里有不少露骨的画面。
二、嘉宾点评
我国《刑法》第364条规定: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所以向孩子传播淫秽情色内容的行为,早已经铁板钉钉地确认为违法犯罪,法律底线根本不容触碰。
那么暴力内容呢?目前我国传媒业还没有明确的分级审查制度,所以仍然存在某些乱象,一些商家等为了牟利,不顾道德规范,向未成年人提供这些高度感官刺激的内容来获取商业利益。在市场逐利的驱动下,道德约束已经力不从心。所以目前已有很多法学专家建议,如果有些视频、游戏等内容被认定不属于淫秽物品,但包含暴力、血腥等恐怖内容,且传播达到一定量,容易造成“暴力模仿”,则涉嫌构成传授犯罪方法罪。
“少年进步则国进步”,要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中国梦,孩子就是希望所在。所以社会的每一份子,都有义务为孩子提供一片纯净的精神乐土,让少年儿童在积极向上的环境中茁壮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