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零容忍,自我保护有途径
大家好,我是李圣律师,欢迎收看今天的《以案说法》。今天呀,我来给大家说说家暴那些事。
近日,我们接到青岛一位尾号为8394的女士的咨询,她说自己老公脾气不好,自从结婚以来,两人争吵不断,严重的时候他老公甚至会对她动手。吵的最激烈的一次她老公顺手抄起茶几上的烟灰缸砸到她头上,到医院缝了好几针。那以后他老公也没有丝毫收敛,仍然是经常动手。这种情况她可以怎么做。
家庭暴力我们也是经常听说。2015年,我国颁布了《反家庭暴力法》,2016年3月1日起开始实施。这意味着,家庭暴力已经不仅仅是家庭内部之间的事,而是上升为了违法行为。
《反家暴法》明确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根据《反家暴法》的规定,家庭暴力的受害人可以采取的措施有:
1、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
(一)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
(二)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三)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
(四)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2、受害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家庭暴力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此外,人民调解组织依法应当调解家庭纠纷,预防和减少家庭暴力的发生。用人单位发现本单位人员有家庭暴力情况的,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并做好家庭矛盾的调解、化解工作。所以,家暴发生时,可以要求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也可以向单位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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