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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零容忍,自我保护有途径
 

大家好我是李圣律师,欢迎收看今天的《以案说法。今天呀,我给大家说说家暴那些事。

近日,我们接到青岛一位尾号为8394的女士的咨询,说自己老公脾气不好,自从结婚以来,两人争吵不断,严重的时候他老甚至会对吵的最激烈的一次顺手抄起茶几上的烟灰缸砸到她头上,到医院缝了好几针。那以后也没有丝毫收敛,仍然是经常动手。这种情况可以怎么做。

家庭暴力我们也是经常听说2015年,我国颁布了《反家庭暴力法》2016年3月1日起开始实施。这意味着,家庭暴力已经不仅仅是家庭内部之间的事,而是上升为了违法行为。

《反家暴法》明确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根据反家暴法规定,家庭暴力的受害人可以采取的措施有:

1、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

(一)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

(二)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三)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

(四)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2、受害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家庭暴力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此外,人民调解组织依法应调解家庭纠纷,预防减少家庭暴力的发生。用人单位发现本单位人员有家庭暴力情况的,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并做好家庭矛盾的调解、化解工作所以家暴发生时,可以要求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也可以向单位寻求帮助。

以上就是今天的以案说法,欢迎大家拨打屏幕下方的新闻热线010-85339125提供案例线索。请继续收看法治中国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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