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介绍
前段时间,湖北的夏女士带着北京来的两位朋友去江西庐山游玩。她们在车站附近的一家旅行社报名,因为这家旅行社费用最为实惠,并承诺涵盖交通费、伙食费、住宿费等,所以项目套餐叫作“省心游”。但夏女士一行上车到达景点后,才发现上当受骗了,进入景点后旅行社上述承诺一概不予兑现,并且坐地起价,真是一点都不省心。
二、嘉宾点评
从事实来看旅行社的行为的确属于欺诈消费者的行为,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消费者寻求保护的途径,第一,可以与经营者协商解决。第二,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举报,请求查处。第三,请求消费者协会进行调解。第四,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在这里,我们还是要提醒一下广大游客,防范还是第一位的,防骗、防套路、防被坑,比如出行之前做好攻略,乘车、住宿、购票都要正规途径,对于纠缠拉客的黑车、黑店等非法经营者一概拒绝,完全不要有占便宜的想法,否则可能便宜没占着,多花钱不说,还惹得一肚子气,花钱受气就是这么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