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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马虎不得
 

一、案情介绍

   前段时间,山东潍坊的马先生和怀孕的妻子还有一位朋友,一行三人到当地一家呷哺呷哺火锅店吃饭,本来吃的挺高兴的,不过吃着吃着却发现,汤底竟然被加了料——一只大老鼠。

二、嘉宾点评

   我猜测商家提出这样的赔款是基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可是,这不是欺诈的问题,是餐饮健康的问题,还涉及到孕妇,老鼠身上可能携带有大量致病源,到底对胎儿和孕妇有没有伤害?需要观察,最好到权威机构就诊咨询,做好孕期产检,无论如何,家属的担忧是情理之中的事情。餐饮业,顾客吃的是饭菜、是卫生,还有待客之道。毕竟,不管您做什么生意,首先是道德操守,对一个孕妇讲出流产的话是不是有点失德呀。这火锅店老板的强硬、无礼,不单单是 “店大欺客”,是不是觉得自己财大气粗“有持无恐”呀,你以为赔偿三倍就可以?广大顾客会告诉你不是什么事拿钱就可以摆平的!我觉得市场监管局的处理及时到位,从严整顿、教育这样的不良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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