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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回家看看入法5年,真的把孩子带回家了吗?
 
一、案情介绍
    老话说:父母在,不远游。但随着人口迁徙和生活、工作节奏的加快,“常回家看看”成了一些老人的奢望。把“常回家看看”入法,应该承认,这样的初衷是美好的,观点也许并不至于有错,但这样的法律规定在形式上或许确有将道德法律化的嫌疑,尤其是,当其运用到具体实践之中,在大多情况下都难免形同虚设,那么我想问问嘉宾李圣,你认为”常回家看看”入法后的尴尬在哪里?该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呢?
二、嘉宾点评
    大家还记得多年前春晚的一曲《常回家看看》吗?当时也是很快火遍大江南北,可见常回家看看是多么深入人心。但是不可忽视的是我国逐渐进入老龄时代,虽然社会保障在不断完善,但敬老爱老的社会风尚仍有待多方促进,我们甚至看到有空巢老人在家中独自去世的新闻,让大家感慨不已。尊老、爱老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中国历来倡导以孝治天下,我们应该从小开始,从家庭到学校,从学校到社会,再到立法层面,倡导孝为先,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常回家看看”。 我们的基层政府组织也应该制定相应的措施,多关心“空巢”老人。同时,我们也必须意识到,无论是常回家看看立法,还是鼓励性质的孝敬奖,从根本上都不能一蹴而就的解决所有问题。因为法律可以规定行为,但是规定不了感情。所以呀,我要说,经济发达的同时,人文的传承一定要跟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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