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驰定速巡航失灵狂飙1小时 失控的是车还是人?

奔驰定速巡航失灵狂飙1小时 失控的是车还是人?
一辆奔驰车在高速上开启定速巡航后,发现车辆失控,只能以时速120公里的速度继续飞驰,命悬一线。庆幸的是,车在失控近一小时、约一百公里后,终于安全停下。
3月14日20时许,河南焦作的薛先生驾驶奔驰C200L轿车,沿连霍高速赴成都参加全国订货会。上高速后开启了定速巡航模式,时速120公里。在过了三门峡东站后,薛先生想切换人工驾驶,却发现了一个要命的情况:车和档位等系统无法正常运行。而此时车子依然始终定速行驶,保持在120公里/小时的状态,切换不回去了。
这意味着,只要前方遇到任何障碍,薛先生都将面临生死考验。
期间,薛先生多次试图紧急避险,比如擦挂道路护栏、货车,或者追尾同向行驶大货车来来降速。但风险太大,都放弃了。
晚上21时35分,绝望中的他拨打了110报警求助。三门峡市高速交接警后迅速行动,在省界收费站安排警力全力以赴进行援助。
这时,失控的奔驰车还在狂奔。更危险的一关是前方省界收费站,没有高速公路那样宽敞,如果这里不是完全通畅,将无法让时速120公里的狂奔的奔驰车顺利通过。交警组织多名辅警快速清空了收费站三个车道。同时,河南高速交警与陕西高速交警沟通,打开了所有入陕西车道。
一切准备就绪后不到1分钟,22时25分,薛先生驾驶奔驰车风驰电掣地从豫陕界收费站ETC通道通过省界站,出了河南。
按照薛先生的说法,最后是奔驰售后终于通过后台系统操作、以及把车门开了一条小缝、解开安全带的方式使车辆实现降速,使这辆在高速公路上失控距离长达一百公里、失控时间近一小时的奔驰车,安全停靠在连霍高速某处路段。但奔驰方面很快发公告称,奔驰目前并不具备在后台对车辆进行干预的技术。
薛先生说,他是业余赛车手,但若不是高速交警快速援助,这次真的险了。
奔驰方面也于发布了相关的情况说明,成立了专家技术小组进行调查。关于定速巡航为何失灵、刹车为何失效等车辆问题,需要等到对车辆的检查完毕后才能进行答复。
薛先生自称是业余车手,在采访中多次提及“师父”、中国拉力车手陈德安。陈德安表示此事存在很多疑点:第一,人的心理素质和承受能力,达不到长时间在高速上驾驶失控车辆。第二,经历完这么危险的事情,好不容易车子停下来,正常人可能不敢再碰车,他却继续行驶车辆去成都。
嘉宾:
1、所幸的是薛先生毫发无损,但是,如果出了事故(人员伤亡、财物损失)如何划分责任?
这样情况下出了交通事故的话。会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来确定各方的责任。
这中间涉及车辆检验鉴定,如果确实是巡航系统失灵导致的交通事故,薛先生可以依据检验报告向奔驰公司索赔。
2、如果奔驰无责,它该如何举证?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应该把车交给有资质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部门进行技术检验,由具有公信力和资质的第三方出具检验报告。
3、有可能驾驶员担责吗?例如操作、使用不当,又如何来举证?
如果是真实案例的话,确实有可能是产品缺陷造成的,根据《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故该举证责任应由奔驰公司承担。也可以双方对出问题的车辆委托司法鉴定,从而得出公正的结论。
另外一个证据就是对事故现场的勘验、鉴定。
4、不少驾驶员过于相信、依赖汽车新技术,享受它的新奇、神奇(巡航定速、无人驾驶等等),对此您有何提示?
首先我认为应该拥抱并且鼓励新技术的创新;特别是在人工智能领域的飞速发展,让人们享受到更多的快捷便利,但是人工智能领域也有一个慢慢成熟的过程,有人与人工智能慢慢融合适应的磨合,也需要对新技术发展造成的纠纷做出新的立法,司法机关也需要有相关的措施来及时处理这类涉及新技术的纠纷。
5、通观整个“生死时速”经过,薛先生毫发无损,高速交警的快速援助,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连薛先生都说,如果不是高速交警,这次真的险了。我们应该为交警点赞。您如何评价高速交警?
如果是真实案例的话,应该给高速交警点赞,各方联动,有效避免了一起恶性交通事故的发生,保证了公民人身和财产的安全。
三名“90后”拒服兵役遭处罚 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近日,安徽省和县政府网站一则处罚公告引发舆论关注。这份由和县征兵办公室发出的处罚公告称,该县3名青年参军入伍后,因怕苦怕累、不愿接受部队纪律约束,于是以不适应部队环境为由,拒绝继续在部队服役。
最终,3人不仅受到经济处罚,还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户籍信息系统“兵役状况”一栏内注明“拒服兵役”等处罚。
公告显示,这3名拒服兵役青年两人生于1999年,一人出生于1998年,两人高中文化,一人还具有大学文化水平。3名青年于2017年9月1日由和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
公告称,三人拒服兵役后,其所在部队、兵役机关和家长均反复做思想教育工作,但他们仍拒服兵役。他们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安徽省征兵工作条例》,已构成拒绝服役违法行为。
经研究决定,和县征兵办公室给予每人4000元经济处罚;赔偿体检政审费、差旅费、生活费、被装费等相关费用26000元;合计30000元。
除了经济处罚外,三人信息还被通报到“和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列入失信人员名单,两年内限制乘坐飞机、高等级列车和席次、旅游度假入住星级以上宾馆及其他高消费行为。
同时,三名青年的户籍信息系统“兵役状况”栏注明“拒服兵役”。两年内公安机关不得办理出国、出境等相关手续。两年内不得被录用为国家公务员、国有企业职工,教育部门不得为其办理入(升)学手续,不得参加国家(政府)组织的考核和录取工作。
据了解,三人的处罚通报不仅要在县政府网站公开,还将在行政村(社区)以上单位打印张贴,和县电视台将以适当方式曝光。
新京报:“吉林市征兵”微信公众号近日发布消息称,有17名人员因不能适应部队训练和生活,多次向部队提出离队申请,作工作无效后,被部队按拒服兵役退回。据《兵役法》、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吉林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等法规文件精神,拟对拒服兵役行为人员实施惩处:(1)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2)两年内不得升学,取消其报考高、中等院校和复学、复读资格。(3)纳入个人信用“黑名单”,并进行联合惩戒,实施限制出国(境)和限制购买不动产、乘坐飞机、乘坐高等级列车和席次、旅游度假入住星级以上宾馆及其他高消费行为等措施,限制提供贷款、保险等服务。(4)拒服兵役行为及惩处结果通过媒体向社会通报。(5)行为人所在县(市、区)政府可以按规定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
嘉宾: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对拒绝服役违法行为如何定义的?
依据我国《兵役法》拒绝服役,有下面几种表现:
(一)逃避兵役登记;
(二)拒绝征集的;
(三)拒绝军事训练、执行军务。
(四)逃离部队
这些情况,可以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强制服兵役,并可以罚款。
如果不改正,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两年内不得出境或者升学。
除此之外,如果是国防毕业生、或者现役军人,或者战争时期,还可能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对待拒服兵役者,这样的处罚重吗?
网有人说“明明可以做男神,却偏偏选择做逃兵”,孰轻孰重?我觉得已经很明显。
我国实行的是义务兵役制,相对于韩国、新加坡等强制服兵役的国家而言,更多地强调自愿参军入伍,这也是一种荣耀。逃避服兵役,又不听劝,才被处于如此严厉的处罚。让人惋惜。
部队的生活当然不像影视剧里呈现的那样浪漫, 今天的中国,价值多元化、很多功利的诱惑,也许会让人迷茫。
但我们要对新时代的青年说,人生既要有利益考量,也要有理想情怀和责任担当。选择服兵役,接受祖国的挑选,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崇尚的职业,让更多的年轻人,投身到国防事业中来。
3、军事法专家认为,公开对拒服兵役者的惩处,是依法治国、依法治军的进步。然而,对拒服兵役者处以兵役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的处罚,存在争议?
依法治国、依法治军也当然需要保障违法者的救济权利。也不能超出规定。
首先我们认为,将“拒服兵役”写入户籍,不是一种处罚,是在户籍信息中对事实的描述、标记。这一点不应该有争议。
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的具体内容,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兵役法》没有规定对拒服兵役者进入和退出‘黑名单’的标准、程序、期限、救济途径进行规范,也没有说对拒服兵役者在贷款、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等方面进行限制。
对于超出限度的处罚,我们认为也不是依法办事。
4、自愿报名参军却又反悔,可能存在几种情形
参军入伍,可不是网络枪战游戏,可以随心随性随意,如果没有法律法规意识和规矩意识,把入伍参军当网络游戏,觉得辛苦,就要随意退出,肯定不行。
还有一种常见情况,家长绝对自己的孩子在家中娇生惯养,想把孩子送到军队大熔炉里锻炼一下,结果没能得偿所愿。
再则,年轻人把军队生活想得过于简单、甚至觉得浪漫,结果现实中又怕苦怕累、不愿受部队约束,还不听劝诫,无视军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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