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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马凡氏综合症死亡《过错鉴定陈述词》
 

    关键词:主动脉夹层动脉瘤(马凡氏综合症)、病历不完整、护理用药不到位、用药错误

    一、基本经过
    2006年11月20日4:45am李女士(以下或称患者)因“胸骨后痛2小时”到医院急诊,诊断:胸痛待查,冠心病?
    2006年11月20日10:15am超声心动图回报“主动脉夹层动脉瘤”;
    2006年11月20日11:30amCT显示升主动脉扩张并夹层;
    2006年11月20日13:30pm外科会诊建议手术治疗;
    2006年11月20日15:30pm医生查房又考虑联系心内科住院治疗;
    2006年11月20日17:35pm又准备到心外科住院治疗;
    2006年11月20日20:13pm患者去世。

    二、医院病历资料不完整,反应医院没有对患者进行必要的护理工作

    患者急诊入院,病情危重,连三测单都没有,医嘱明确要求“特护”,可是从医院提交的病历显示,没有任何护理记录。而该患者属于心功能异常,最后也确实死于急性左心衰,护理几乎是其生命的一半。

    三、从患者进院治疗到去世长达16个小时,医院并没有按照急诊对待采取积极有效的治疗措施,听任患者病情恶化进展直至去世。
   (一)没有进行认真会诊,没有按照会诊意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患者4:45am急诊入院,入院诊断不明,值班医生应当及时向上级医生汇报请示,但是值班医生仅仅告知家属患者病情十分危险,存在死亡风险,在患者双肺呼吸音清,未闻及干湿罗音的情况下,WBC25,N90.34%,L5.82%,仅以抗感染治疗。在以后的治疗当中,医院也总是在患者诉疼痛、催促的情况下,才有医生过来观察,也就是说,值班医生明知诊断不明,病情危险,仍不给予及时有效处理,消极观察,等待将病人交给白班医生。
    从9:10am到13:30pm,对于危重病人,明知病情凶险,检查劳累可能加重病情,也有医嘱明确要求“特护”,但是医院没有进行任何护理措施减轻患者劳累负担,其结果必然导致患者病情恶化。
    13:30pm外科会诊意见明确建议“手术治疗”,遗憾的是医院仅仅有个书面会诊记录,没有针对既定治疗方案进行任何安排,接下来仍是消极观察,到15:30pm又指示转入心内科住院治疗,由于医院在检查中听任患者劳累,,缺乏吸氧、专业护理,没有有效维护心脏功能,此时,患者心衰已经急剧加重,患者呕吐见鲜血,咯粉红色泡沫痰,各脏器均已严重充血,此时应该积极改善心功能,进行内科处理,根本就无法手术,可是,到17:35pm又开出外科住院单,错失抢救时机。


   (二)医院用药严重违反诊疗规范常规。
按照医院的治疗进展和患者的病情变化,该主动脉瘤患者必然出现急性左心衰,医院并没有从治疗和护理上采取积极措施,以至最后患者出现极度休克,才盲目使用吗啡,在休克、低血压的情况下,吗啡、速尿、乌拉地尔从理论上可以缓解心衰,但是根据患者整体病情,此时已经是回天乏术,只能加速休克进展。

    综上所述,患方认为医院的医疗行为与患者的死亡后果存在因果关系,在患者病情严重的情况下,医院的过错显然加重了患者的死亡。


                                                      陈述代理人:李  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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