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
招贤纳士
|
手机网站
站内搜索
关键词:
联系我们
办公电话:010-59762935
李圣律师:13071190699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三元西桥时间国际H座1710室(曙光西里甲6号院)
E-Mail:lisheng@zhipulaw.com
查看详细>>
网站咨询
当前位置:
首页
>
网站咨询
咨询标题:我被掐脖子后自己对着脖子照了两张相片,相片能算是我的证据吗?如果掐我的人不承认怎么办啊?
咨询人:王平 时间:2013/7/1 21:31:50
咨询内容:
我被掐脖子后自己对着脖子照了两张相片,相片能算是我的证据吗?如果掐我的人不承认怎么办啊?
回复人: 修明贺
时间:2013/7/2 9:24:52
回复内容:
按照我国诉讼法之规定,图片是证据类型之一,可立即报警。
姓名:
回复内容:
友情链接:
帆动科技
|
北京至普律师事务所
北京至普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Coypright © 2008-2012 Beijing ZhiPu Law Fir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三元西桥时间国际H座1710室(曙光西里甲6号院) 办公电话:010-59762935 传真:010-59762319
www.bo-an.cn
京ICP备2020032478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17246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24719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24720; 技术支持:
站多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