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
招贤纳士
|
手机网站
站内搜索
关键词:
联系我们
办公电话:010-59762935
李圣律师:13071190699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三元西桥时间国际H座1710室(曙光西里甲6号院)
E-Mail:lisheng@zhipulaw.com
查看详细>>
网站咨询
当前位置:
首页
>
网站咨询
咨询标题:年假计算
咨询人:高耿 时间:2013/2/22 18:49:04
咨询内容:
我是2012年1月29号开始上班,到2013年2月1号 向公司提出休年假,公司说我不能休5天,可是我在劳动法里看到满12月的可以享受5天年假。 公司说我未满12个月,我的工作日是跨了两个年度,所以没有5天年假。可是劳动法上规定连续满12个月就有5天的休假。 我矛盾了。 求解。
回复人:李圣律师
时间:2013/2/22 22:28:48
回复内容:
从你最早参加工作开始计算你应休的年假,公司做法违法,你可以主张休假。带薪年休假的时间为《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的规定。 <br>
姓名:
回复内容:
友情链接:
帆动科技
|
北京至普律师事务所
北京至普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Coypright © 2008-2012 Beijing ZhiPu Law Fir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三元西桥时间国际H座1710室(曙光西里甲6号院) 办公电话:010-59762935 传真:010-59762319
www.bo-an.cn
京ICP备2020032478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17246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24719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24720; 技术支持:
站多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