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关键词:
联系我们
办公电话:010-59762935
李圣律师:13071190699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三元西桥时间国际H座1710室(曙光西里甲6号院)
E-Mail:lisheng@zhipulaw.com
  查看详细>>  
网站咨询 当前位置:首页 > 网站咨询
 咨询标题:医疗赔偿的根据 咨询人:耳火  时间:2019/11/27 0:32:49
咨询内容:     我知道医生的过错造成患者死亡的,进行赔偿是有法规的,是法释(2003)20号文件。但是如果这个医疗过错没有直接造成患者死亡,而是延误了医疗时机(两个半月)、损害了患者的器官功能、造成了不可逆的后果,五个月后患者死亡,这种情况,医疗赔偿的数额如何确定?<br>     医生的具体过错是:患者的验血报告显示有感染(炎症),看门诊时医生没给治疗并告诉患者“没事”。由于患者有肺间质病变,所以医生这个过错延误了医疗时机损害了肺的功能造成了不可逆后果,和患者的死亡有重要关联。
 回复人:李律师 时间:2019/11/27 20:19:51
回复内容: 结合您陈述的事实,不排除医院的责任,但是具体赔偿及分析的话需要阅读病历资料,您可以登录本网站律师说法栏目,阅读《出现医疗纠纷后患方应该考虑的八件事》,或者《患方如何复印封存病历(可能面临的障碍及应对)》,肯定对您有帮助,你也可以通过电话预约见面咨询,预约电话15120068313。
姓名:
回复内容:
 
北京至普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Coypright © 2008-2012 Beijing ZhiPu Law Fir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三元西桥时间国际H座1710室(曙光西里甲6号院) 办公电话:010-59762935 传真:010-59762319
www.bo-an.cn 京ICP备2020032478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17246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24719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24720; 技术支持:站多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