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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标题:过期药 咨询人:曹久  时间:2019/6/7 18:31:23
咨询内容: 我是慢性溃疡性结肠炎患者,于2018年11月27日在中日友好医院中医门诊就医,使用大夫开的溃结康灌肠效果很好。于2018年12月12日再次复诊,大夫还是开的溃结康继续灌肠。用了5天后,病情加重,便血不止。经过认真查看药品发现都是临近过期的药,还有过期的药。这次用药过后我病情特别严重。结肠水肿堵塞,不得不手术治疗。精神和身体受到严重摧残。可不可以向法院诉讼中日友好医院赔偿。如果代理怎么收费?谢谢
 回复人:李圣律师 时间:2019/6/12 13:27:12
回复内容: 你好!建议你把病历资料拿过来分析一下医院的过错,代理费用需要看您的案子能不能诉讼,当面会告诉你,咨询电话:13071190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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