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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标题:医疗诉讼时效 咨询人:耿英  时间:2018/12/15 14:14:03
咨询内容: 病人2016年10月12日看门诊时,验血化验单显示有感染,医生误诊,并对家属误导说没事,家属就按医嘱让病人吃原来的药(病人有糖尿病和肺间质病变)。2017年1月3日家属再带病人去看病,病人的感染就加重了,经过反复的治疗,最后也没能挽回生命,病人在2017年4月病逝。在2018年3月,家属意外发现2016年10月12日看门诊时的化验单,经仔细研究和咨询,原来从那是起病人就有肺部感染了,被医生给耽误治疗了,病人的去世和这有着重要关系。我们想问的是,现在起诉医院,复符合时效要求吗?我们是在2018年3月才发现医生2016年10月的误诊的,时效是不是从2018年3月算起?
 回复人:张律师 时间:2018/12/18 9:59:01
回复内容: 可以起诉,没过时效。可以联系1511001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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