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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标题:医疗管理事故 咨询人:孙继红  时间:2018/8/19 0:51:39
咨询内容: 医院对重症病人没保护措施,病床无护栏,致使病人从床上、率下来骨折<br> 第二,医院护工对病人不负责任,末与在场的任何人打召呼就擅自离岗,吃饭前末将病人疗理好,致使病人从床上摔、下来,骨折,反而说因病人的家属在,家属有责任,家属化了六千元护工费,病人没得到护理,家属来医院看病人反而被护工咬上了,医院也向着护工,还让家属承担一部分责任,真是天理何在?我想咨询怎样与医院理论将此事摆平,必定受痛苦的是我们家亲人,病人,感谢回复,
 回复人:李圣律师 时间:2018/8/21 10:32:29
回复内容: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我们大概了解了事情的经过,我们认为医院是有责任的。病历是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最重要的证据,病人从床上摔下来的事实,是如何记录到病历里面的;家属是否有相关的照片或者视频,证明病人是从床上摔下来。建议您带上所有的证据资料,预约当面咨询。咨询电话151-2007-8687.您也可以阅读本网站《经典案例》《律师说法》的文章,希望可以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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