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关键词:
联系我们
办公电话:010-59762935
李圣律师:13071190699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三元西桥时间国际H座1710室(曙光西里甲6号院)
E-Mail:lisheng@zhipulaw.com
  查看详细>>  
网站咨询 当前位置:首页 > 网站咨询
 咨询标题:医疗纠纷 咨询人:黄刚  时间:2018/1/26 18:38:04
咨询内容: 17年8月22号被钢筋扎伤大腿去医院急诊治疗 大夫说扎进去有3公分深当时给我清理了伤口并把伤口给缝上了告诉我三天后换药并没有没有开消炎药 也没有别的嘱咐 三天后去换药已经发炎大夫也只是简单消毒换药是我主动要求开消炎药换药后大夫又说三天后换药第二次换药已经大量化脓让我输液第三次换药把线拆了输了九天液伤口并没有好转 后来急诊的一个主任医师说我对碘伏过敏 他们的大夫没有看出来 后来把我转到烧伤科换药 烧伤科主任说以前发炎地方是空的 里面一个腔必须还要把要长上的肉捅开进行引流 要不然外面好了里面还会化脓现在在烧伤科换药到现在四个月了受了这么多罪 我想问问我这个算是医疗事故还是医疗过错 要是起诉的话是起诉医疗事故赔偿还是医疗人身损坏赔偿 要赔偿的话有哪些赔偿 大概能陪多少
 回复人:李圣律师 时间:2018/1/31 10:36:29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的信任。从您的描述看,存在医疗事故的可能,但是我们现在处理这一类案件,一般情况下都是主张医疗过错对患方更加有利,为进一步提供客观的咨询意见,建议您提供所有病历资料,预约咨询。预约电话 15120078687.关于有哪些赔偿、以及赔偿金额,我们需要看过具体案卷之后,再做判断。
姓名:
回复内容:
 
北京至普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Coypright © 2008-2012 Beijing ZhiPu Law Fir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三元西桥时间国际H座1710室(曙光西里甲6号院) 办公电话:010-59762935 传真:010-59762319
www.bo-an.cn 京ICP备2020032478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17246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24719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24720; 技术支持:站多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