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
招贤纳士
|
手机网站
站内搜索
关键词:
联系我们
办公电话:010-59762935
李圣律师:13071190699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三元西桥时间国际H座1710室(曙光西里甲6号院)
E-Mail:lisheng@zhipulaw.com
查看详细>>
网站咨询
当前位置:
首页
>
网站咨询
咨询标题:孩子在北京市顺义区结合病防治所是肿瘤化疗临床配液护士,工作三年患病急性淋巴性白血病
咨询人:赵长虹 时间:2017/9/7 15:16:42
咨询内容:
在二零零九年十月参加工作,二零一二年八月中旬患了急性淋巴性白血病,长期接触各种化疗药,工作单位有证明,护士接触化疗药是否对人有伤害,家属去朝阳医院咨询了职业病鉴定专家,专家说没有纳入职业病范畴,护士接触化疗药确实有毒有害,从二零一二年八月中旬患病后一直看病,做化疗移植,因为看病钱多家里卖了房子,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六日孩子因病去世,家属想求得帮助,13716912537电话
回复人:李圣律师
时间:2017/9/11 17:25:30
回复内容:
因为现在还未将接触化疗药物确定为职业病范畴,但您可对您的损害提起诉讼,并收集相关化疗药造成危害的医学报告,建议您携带您的病例预约见面免费咨询1307110699,或登录本网站阅读“律师说法”栏目《出现医疗纠纷后患方应该考虑的八件事》、《患方如何复印封存病历(可能面临的障碍及应对)》等相关文章,应该能够帮助到您。
姓名:
回复内容:
友情链接:
帆动科技
|
北京至普律师事务所
北京至普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Coypright © 2008-2012 Beijing ZhiPu Law Fir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三元西桥时间国际H座1710室(曙光西里甲6号院) 办公电话:010-59762935 传真:010-59762319
www.bo-an.cn
京ICP备2020032478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17246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24719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24720; 技术支持:
站多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