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关键词:
联系我们
办公电话:010-59762935
李圣律师:13071190699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三元西桥时间国际H座1710室(曙光西里甲6号院)
E-Mail:lisheng@zhipulaw.com
  查看详细>>  
网站咨询 当前位置:首页 > 网站咨询
 咨询标题:医疗纠纷 咨询人:沈女士  时间:2017/7/25 17:05:25
咨询内容: 患者60多岁,先天高度近视,后患上白内障,在某医院动手术,动完手术后,看东西反而变得歪歪扭扭,医院推卸责任为患者本身眼睛底板差,但事前做检查时,医生已知道患者底板不好,但在该情况下,仍然劝说需要动手术,并没有告知可能出现的情况,后去封病历资料时,医院好几次跑上跑下,并带着资料进房间将门反锁,这样的情况去做医疗事故鉴定,认定是医院的责任这种可能性大吗?
 回复人:李圣律师 时间:2017/7/26 10:15:40
回复内容: 您的意思是医院有更改病例的情况吗?如果有,您有相关证据加以证明吗?您如果走法律程序,医疗过错鉴定是必不可少的,除非您有证据表明病例是虚假的.
 回复人:韩桂英 时间:2017/7/26 17:27:20
回复内容: 医疗纠纷案收费多少?患方己鉴定,医方不想给钱,申请重新鉴定。我想问一下重新鉴定是否考虑苐一次的鉴定结果。如果去贵所咨询,收费吗?看病历收费吗?是收了费才看病历?如果看了病历后胜诉的多少能给于答复吗
姓名:
回复内容:
 
北京至普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Coypright © 2008-2012 Beijing ZhiPu Law Fir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三元西桥时间国际H座1710室(曙光西里甲6号院) 办公电话:010-59762935 传真:010-59762319
www.bo-an.cn 京ICP备2020032478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17246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24719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24720; 技术支持:站多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