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
招贤纳士
|
手机网站
站内搜索
关键词:
联系我们
办公电话:010-59762935
李圣律师:13071190699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三元西桥时间国际H座1710室(曙光西里甲6号院)
E-Mail:lisheng@zhipulaw.com
查看详细>>
网站咨询
当前位置:
首页
>
网站咨询
咨询标题:医疗事故
咨询人:王红 时间:2017/4/12 15:42:47
咨询内容:
我的家人女性23岁(身强体壮),在2017年4月6号,怀孕5个半月做引产,然后在4月8号下午13:50掉孩子过程中出现高热、呕吐,之后出现不能说话,口眼歪斜,医院给于退热、安定等治疗,在17:30左右孩子掉出来,行清宫术,然后消炎治疗。患者一直烦躁、手舞足蹈、不能说话,期间医生询问过,请内科会诊后也没有给其他之治疗,我们以为是吓着了,就一直给收魂。于22:00,说让做CT检查,我们没做。于第二天5;30我们做CT检查,提示左侧额叶低密度阴影,建议核磁检查。我们去脑内科会诊,也没说是什么,于22:00,说让做CT检查,我们没做。于第二天5;30我们做CT检查,提示左侧额叶低密度阴影,建议核磁检查。核磁室8:00上班。我们去脑内科会诊,也没说什么病。我们等到9;30做核磁提示大面积脑梗塞,后来转院。转院后,上级医院说病人梗塞面积大,可能瘫痪。我想问,这个过程中:医院有多大责任,我们该怎么办?
回复人:李圣律师
时间:2017/4/12 16:24:06
回复内容:
医院在引产过程中是否存在过失需要您提供病例资料,至于之后的一系列检查是否存在延误病情的情节与责任大小需要进一步医疗鉴定,建议您保存病历资料预约见面免费咨询1307110699,或登录本网站阅读“律师说法”栏目《出现医疗纠纷后患方应该考虑的八件事》、《患方如何复印封存病历(可能面临的障碍及应对)》等相关文章,应该能够帮助到您。
姓名:
回复内容:
友情链接:
帆动科技
|
北京至普律师事务所
北京至普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Coypright © 2008-2012 Beijing ZhiPu Law Fir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三元西桥时间国际H座1710室(曙光西里甲6号院) 办公电话:010-59762935 传真:010-59762319
www.bo-an.cn
京ICP备2020032478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17246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24719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24720; 技术支持:
站多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