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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标题:医疗误诊
咨询人:郝建粉 时间:2016/3/20 0:14:20
咨询内容:
我叫郝建粉,女,1964年生,汉族,1986年,我因左腿疼痛,到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检查治疗,x线印象;左股骨下端动脉瘤样骨囊肿。并告知我家属患的是恶性肿瘤,生命不会超过半年,1986年3月24日以我患恶性纤维组织细胞瘤做了左髋离断手术。1986年9月20曰术后复杳为左髌骨缺如。我自此再没进行任何的检查和治疗,并于1990年结婚生育子女,身体状况良好。我从未对医院的诊治产生过任何怀疑。直到2oU5年我得一个老乡得的也是这种病,手术后不久就死了,医生说这是高度恶性肿瘤,做了手术也很难活,我怎么能活十几年,还能结婚生孩子,我得的到到辰是不是恶性肿瘤?会不会是医院误诊了?这样的困惑时常折磨着我,最终决定将医院告上法庭。然而,法院开庭审理时,医院没有提供任伺证据,就连我的病历都没有向法庭提供。法院以我没有证据证明医院误诊误治而败诉。我不服本判决,上诉到中级人民法院,仍维持原判。2008年4月,我又申诉到高级人民法院,2008年6月25曰,我收到高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到现在一点消息也没有。请问;我现在有没有法律途径可走?
回复人:张律师
时间:2016/3/21 13:39:34
回复内容:
您可以根据高院的通知书,找联系人问问什么情况,或者直接问下高院立案接待的人员,看看案件是什么情况。至于没有病历是医院的问题,医院有保留病历的义务,您保留挂号、报销的凭证就可以要求法院调取医院病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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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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