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
招贤纳士
|
手机网站
站内搜索
关键词:
联系我们
办公电话:010-59762935
李圣律师:13071190699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三元西桥时间国际H座1710室(曙光西里甲6号院)
E-Mail:lisheng@zhipulaw.com
查看详细>>
网站咨询
当前位置:
首页
>
网站咨询
咨询标题:医疗纠纷
咨询人:冯桂亮 时间:2014/12/29 17:05:28
咨询内容:
现在在医院查出是肾炎终末期。去年6月份做的视网膜脱落术,术前查出肌酐高(165)没有告知,延误病情至今以是终末期要求赔偿。
回复人:李长健
时间:2014/12/30 10:00:46
回复内容:
血肌酐是检查肾炎的一项指标,医院如果存在漏诊情况,延误了患者治疗,那么就存在过错,可以要求赔偿,具体的医疗过错分析,需要你提供详细的检查报告等病历资料,你可携带病历资料,至我所当面向律师咨询,咨询免费,但需要提前预约。
姓名:
回复内容:
友情链接:
帆动科技
|
北京至普律师事务所
北京至普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Coypright © 2008-2012 Beijing ZhiPu Law Fir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三元西桥时间国际H座1710室(曙光西里甲6号院) 办公电话:010-59762935 传真:010-59762319
www.bo-an.cn
京ICP备2020032478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17246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24719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24720; 技术支持:
站多多